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

为更好地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校在大一第二学期末(六月的第二周)为学习成绩在前25%的学生提供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使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爱好和特长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向。学生申请转入的专业与转出专业应属同一录取批次,不可跨类别转专业,校企合作类专业和普通类专业不可互转。

详细规定请登录枣庄学院教务处网站,查看《枣庄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