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强基计划 高校专项计划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提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或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比例提档。

文史和理工类录取规则

1.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进档考生按高考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考生服从专业调剂,根据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对于同分考生,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高者。
  2. 山东省外考生录取规则按照各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2017年招生录取工作意见执行。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1.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本省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2.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山东省内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艺术类本科专业: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说明:健美操方向)、舞蹈表演(说明:体育舞蹈方向)、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美术类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取满计划为止,专业成绩平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数字影视制作方向)专业承认其他本科院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合格成绩,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艺术类专科专业:美术教育专科专业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并且成绩合格。音乐教育专科专业考生认同所有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的合格成绩。

考生进档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投档成绩位次录取。

2.山东省外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在外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使用所在省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的2017年相应专业的统考(联考)成绩,严格按照各省201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