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有好多大学的专业录取原则,有“专业志愿优先”即“专业清”改成“专业志愿优先+专业级差”。如:沈阳药科大学的招生章程中描述“第十六条 进档考生以“专业志愿优先”的方式录取,即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顺序择优录取确定每位考生的专业,设置各专业级差为五分。”请您解释一下这两种专业录取原则有啥差别。谢谢!!
部分高校在分配专业时规定了专业级差,专业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专业考生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一学校规定专业级差为4分,学校在分配专业时,将第二专业志愿的考生成绩减去4分后,和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专业。
部分没有规定专业级差的学校,在分配专业时,有的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有的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
部分没有规定专业级差的学校,在分配专业时,有的采取志愿优先的原则,即首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考生;有的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分数高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