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ep***(四川)
2016-06-12 13:57
老师您好:贵校2016招生章程“第十四条 1、2小点” 请问贵校专业录取规则是不是:针对进档考生,先按照有效分数排队,再采取专业级差方式,即所谓的分数优先+专业级差? 而不是:先按照专业志愿排队,再采取专业级差方式,即所谓专业优先+专业级差? 谢谢

录取规则:

1、进档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含教育部及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有投档校验位的省区含投档校验位)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和分专业。

2、一般采用专业志愿级差方式进行专业分配,第一、二专业级差为2分,第二、三专业级差为1分,以后专业级差为0分。根据投档成绩减去级差分数形成的专业投档等效基准分依次安排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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