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2014年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防范中介招生诈骗,我校特作如下声明:
1、我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学校面向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普通高考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不委托任何招生机构和个人进行招生活动。
2、我校招生全部为计划内统一招生,报考、录取程序完全按照相应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招生考试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我校的招生章程进行,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计划外”招生。
3、报考我校的考生可以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或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相关部门网站查询相关招生录取信息。
2014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将通过EMS方式寄出,费用由我校统一支付,学校不会在寄送中间环节夹带任何收费书籍或其他物品,新生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录取期间,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2014年招生录取专题网站”查询通知书寄送进度。
4、我校财务处是学校唯一的收费部门,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有关规定,依法收取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以录取通知书和报到须知为准,我校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不向考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
5、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若冒充我校招生办公室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或收费,一经查实,将追究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请广大考生及家长避免上当受骗。
附件: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我校招生录取相关信息并与我们进行咨询交流
1、招生微信公众平台:在微信中使用“查找微信公众账号”功能,搜索“河北师大招生”并“关注”,详细使用办法有相应信息提示。
2、招生信息网:http://zsjy.hebtu.edu.cn/zsw/
3、咨询电话:0311-80786666
4、电子信箱:*
5、招生咨询QQ:805667017
6、腾讯微博:http://t.qq.com/hebtuzsb
7、新浪微博:http://weibo.com/hebtuzsb
另外,我校还将参加各省招考部门、大学和重点高中举办的部分网络咨询会和现场咨询会,并进入重点高中举办专场招生说明会,详细信息将在招生信息网及时发布,欢迎考生和家长届时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