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河南国医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河南国医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河南国医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策确保河南国医学院202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6〕1号)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国医学院2026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新生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中的相关录取政策参照教育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若有不一致,以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河南国医学院

学校标识码4141014981

办学地点: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升大道1222号

主管部门:河南省教育厅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作出决策。

第十 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 校纪委监察部门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学校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对于招生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欢迎考生、家长及社会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 河南国医学院2026河南省招生。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按照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要求,稳定招生规模和生源范围,优化调整专业结构,统筹考虑学校在省生源数量质量、往年录取情况等因素编制招生计划经学校研究确定后,报河南省教育厅和教育部审批。

第十 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将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作为预留计划。录取期间,预留计划由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调整使用。

第十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通过两个渠道公布,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校通过招生简章及学校招生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 按照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依据学校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择优录取。

第十 录取原则

(一)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专业志愿。

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顺序择优录取;若各单科成绩也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全部录取。

)专业调剂录取办法:对已经投档的考生,学校按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专业分配;无法录取到所报专业且同意专业调剂者,在能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全部录取之后,将调剂录取到仍有空余计划的专业。

第十 高考附加分:学校认可河南省招生管理部门确定的有关高考政策性加分、降分投档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二十 考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所报考院校专业组(或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方可填报相关志愿。

第二十 退档原则:所报考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体检受限或其他原因不宜录取的考生,学校给予退档。

第二十 体检标准: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我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具体如下:

(一)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所有专业不予录取;

(二)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护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营养与健康。

(三)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列出专业。

(四)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第5项、第6项、第7项、第9项中列出的相关疾病,谨慎填报医药类专业

第二十 招生各专业原则上不限外语语种。学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安排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填报,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

第二十四条 各招生专业不限男女比例,无科目加试和口试要求。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束后,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要求,我校在河南国医学院招生网及时向社会公布录取结果。

第六章 入学、复查、收费其他

第二十 被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报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将于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复查和体检等)。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按国家有关规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文件规定,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和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2026年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医学类专业学费55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学费5000元/生·年。住宿费4人间1000元/生·年。

第二十 我校构建了普惠性资助助困性资助、奖励性资助和补偿性资助有机结合的资助模式,实现了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安心学习、成长成才。

(一)奖学金: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学校设还有综合奖学金,根据每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对优秀学生进行奖励。

(二)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三个不同档次,一等助学金每生每年4400元,二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三等助学金每生每年3000元;退役士兵学生均可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700元。

(三)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四)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在校生入伍的,退役复学后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执行,每生每年最高20000元。

(五)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上岗,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六)学校设有临时性资助、越冬实物补助、“新生爱心大礼包”等,帮助学生解决临时性生活困难。

(七)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二十 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凡具有河南国医学院学籍的普通全日制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校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由学校颁发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河南国医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毕业生,颁发河南国医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附则

三十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汉升大道1222号

邮政编码:473000

招生咨询电话:0377-61599007

招生监督电话:0377-61599167

招生咨询邮箱:hngyxy2026@163.com

学校官网www.zzjpo.edu.cn

第三十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河南国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批准备案之日起生效,若有其他未尽事宜,学校将另行公告。

第三十 本章程由河南国医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