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河南信息科技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普通高校招生的政策,确保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河南省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全面落实教育部招生“阳光工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招生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级部门、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适用于2026年河南信息科技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河南信息科技学院位于河南省鹤壁市,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前身为河南理工大学鹤壁工程技术学院。办学地址为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淇水关路1号。
第六条 河南信息科技学院是一所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中心、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校立足“新工科、地方性、应用型、国际化”办学定位,紧密对接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重点打造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机械类等学科专业。现开设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专业。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规划研究、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主要职责包括制定本科招生章程及各类型招生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招生计划,建立监督协调机制,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范围
第九条 学校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及社会需求,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河南省教育厅审批下达。
第十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核准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就业处科学合理编制分专业计划。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校通过本校官方网站、招生简章等渠道,同步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依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及河南省规定的招生政策,承认河南省规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省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投档规则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为: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05%;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
第十四条 学校对于进档考生,执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第十五条 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在考生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科类(或同一院校专业组)内的未录满专业中进行调剂;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不限制考生外语语种,学生入校后公共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十八条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学费标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0〕456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各招生专业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标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为5000元/生·年;大数据管理与应用专业学费为4400元/生·年。
2.住宿费收费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第七章 资助政策及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资助与奖励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服兵役学费资助:自主择业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规定可申请学费减免,减免标准按所学专业收费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学生在校或毕业后应征入伍,可申请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2.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可向高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
3.奖学金:对各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优异、成绩突出的学生,可申请学校设立的校内奖学金。
4.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困难程度确定,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5.勤工助学: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优先安排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上岗,帮助学生通过劳动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6.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予以资助。
7.各项资助与奖励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评审办法执行。
8.本章程所列资助标准依据当前国家政策制定。学生就读期间,如遇国家政策调整,资助项目、名额及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德、智、体、美、劳达到毕业要求,由河南信息科技学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
第二十二条 省招生主管部门在规定渠道公布录取结果,学校在本校官方网站同步公布,供考生查询。同时,《录取通知书》等材料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邮寄至考生填写的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学校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河南信息科技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及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厅审批后生效,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392-2691111、0392-2693333(招生就业处)
监督电话:0392-3158712(中共河南信息科技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学校网址:www.haiist.cn
电子邮箱:hnxxkjxyzs@126.com
学校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淇水关路1号
邮政编码:458000
|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类型 | 培养类型 | 学制 | 师范 | 艺术 | 中外合作办学 | 招生人数 | 所属学科 | 学费(元/年) | 招考方向 | 备注 |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080601 | 普通 | 全日制 | 4年制 | 否 | 否 | 否 | - | 工学 | 5000 | ||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080202 | 普通 | 全日制 | 4年制 | 否 | 否 | 否 | - | 工学 | 5000 | ||
| 电子信息工程 | 080701 | 普通 | 全日制 | 4年制 | 否 | 否 | 否 | - | 工学 | 5000 | ||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080901 | 普通 | 全日制 | 4年制 | 否 | 否 | 否 | - | 工学 | 5000 | ||
| 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 120108T | 普通 | 全日制 | 4年制 | 否 | 否 | 否 | - | 管理学 | 4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