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张家口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张家口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张家口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对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和决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由纪检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的监督。学校监督电话0313-41133400313-4113330

第三章  基本信息

第五条 学校名称:张家口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第六条 学校代码:4113014951

第七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

学     制:三年

发证名称: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张家口应用技术职业学院具印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 办学地址:

北校区:河北张家口经开世纪21

南校区:家口经开区横二路南侧(张家口数字产教融合职教基地)

第四章  学校概况

第十 张家口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是2026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规划总占地682亩,现已建成327.43亩,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工400余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馆藏图书近40万余册,办学基础条件完善,为人才培养提供坚实保障。学院立足张家口、面向河北、融入京津,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适应区域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学院深耕特色建设,聚力打造“专业集群化”“产教融合化”两大核心办学特色,构建数字技术、智能制造、现代服务三大专业集群,形成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专业生态。坚持对接产业、错位布局、集群发展,精准匹配区域产业发展需求,首批开设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信息安全技术应用、数据中心运行与管理、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机电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体技术应用、具身智能机器人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旅游管理等11个新型特色专业。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 学校总体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我校无预留招生计划。

第六章  报考条件

第十 参加202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所报考院校招生条件的考生(含对口类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七章  专业说明

第十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1.7米含以上,女生身高1.55米含以上,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口齿清楚,不符合要求的考生谨慎选择。报考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色弱不予录取。

   第八章  收费标准

第十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学校严格执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河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

2.住宿费标准:待定,以省相关部门批复的标准收取。

第九章  录取规则

第十 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 符合优惠照顾条件的加分或降分,在投档、分专业过程中均予承认,择优录取

二十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对文件中“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和“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情况,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校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第二十 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安排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在总分(含加分)相同的条件下,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二十 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照该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须满足我校选考科目要求。

实行“院校专业组”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组分别进行专业录取,专业组内以分数优先的录取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安排专业,在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且服从专业调剂者,由学校将其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但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含加分)相同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做退档处理。

第十章  注意事项

第二十 录取时不限外语语种,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教学均为英语。

第二十 录取结果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学校官网公布。

二十五 学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校内奖学金等,以帮助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 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行、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十七 学校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 本章程由张家口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章  联系方式

二十九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经开区世纪路21号

邮政编码:075000

学校网址:https://www.zjkvcat.edu.cn(学校官网)

招生部门: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313-4015862 8039871 

传真电话:0313-4113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