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章程

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章程制定政策依据

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江苏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学校代码、主管部门

1.学校全称: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

2.学校代码:国标代码4132014853 

3.主管部门:盐城市人民政府

第三条 办学层次、办学类型、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1.办学层次:专科

2.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3.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简介及办学地点

1.学校简介:学校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前身为创办于1952年的“江苏省盐城农业学校”。校园面积890.48亩,建筑面积18.16万平方米。教职工389人,专任教师344人,高级职称占比40.12%。学校专业对接农业全产业链,形成了“一棵苗”“一尾鱼”“一台机”“一根丝”的“四个一”鲜明农科办学特色,致力打造区域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培训的重要阵地,服务乡村振兴和农业强省建设,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江苏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江苏省职业院校教学管理30强”等荣誉称号。

2.办学地点:江苏省盐城市青年东路学府路1

第五条 招生依据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采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录取方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专科生招生工作。

第七条 监督机构

学校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作为招生监督机构,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八条 实施机构

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省内各市及本市各区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招生工作组组长由学校聘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招生计划有关情况

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考生人数、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省级主管部门公布为准。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方针和录取规则,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第十条 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学校2024年度将在江苏省内安排计划,招生计划数和录取批次以江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第四章  报名考试

第十一条 报名资格

凡符合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体检和性别要求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

报考学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录取原则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江苏省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的成绩和公布的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录取办法

1.调档比例:录取批次、调档比例以江苏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政策为准。

2.录取方式:依据江苏省平行志愿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同分依次按语数外总分、数学、语文、外语得分排序。

3.政策性加分: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江苏省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4.其它规定:往届生不受限制。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语种要求:不限考生报考外语语种。入学后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2024年招收专业有:园林技术、园艺技术、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技术、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现代农业经济管理。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具体标准为(元/学年):文科类4700、理科类5100、工科类5300、农林类2200、医学类6200、体育类4800、艺术类6800

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200元(苏财综【2002369号),以实际入住宿舍楼的标准收取。

第十八条 资助政策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相应待遇。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同时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按规定计酬发放。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通知书发放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通讯地址、咨询电话、网址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青年东路学府路1

邮政编码:224051

咨询电话:(051588878778

传真:(051588878881

监督电话:(051588875800

学院网址:https://www.ycnzy.com/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盐城农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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