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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A号。
辽宁省锦州滨海新区辽东大街10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29.55万平方米(约合443亩);生师比15.1:1;专任教师304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4.5%,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56.9%;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028.6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6804元;图书60.3 万册,生均图书101.8册。
住宿条件:2024级新生宿舍标准:2人间、3人间、4人间。
宿舍分配方案:2024级新生入学采取学校集中统一分配。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校办学条件,各专业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确定各学科门类的培养规模和招生计划,主要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重点支持的学科专业计划;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招生原则上不受语种限制,但入学后外语课程只安排英语教学。
3.男女生比例:各专业男女生比例均不受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学 制 |
学习 年限 |
科类1(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科类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 |
授予学位门类 |
学费 (元/年/生) |
1 |
100201K |
临床医学 |
5 |
5-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29500 |
2 |
100301K |
口腔医学 |
5 |
5-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29500 |
3 |
100202TK |
麻醉学 |
5 |
5-7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医学 |
29500 |
4 |
101101 |
护理学 |
4 |
4-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理学 |
29000 |
5 |
101102T |
助产学 |
4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29000 |
6 |
101001 |
医学检验技术 |
4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29000 |
7 |
101003 |
医学影像技术 |
4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29000 |
8 |
101005 |
康复治疗学 |
4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29000 |
9 |
101004 |
眼视光学 |
4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29000 |
10 |
100701 |
药学 |
4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理学 |
29000 |
11 |
082701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4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2 |
082707T |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
4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3 |
082702 |
食品质量与安全 |
4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4 |
082710T |
食品营养与健康 |
4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工学 |
29000 |
15 |
120401 |
公共事业管理 |
4 |
4-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9000 |
16 |
120410T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4 |
4-6年 |
理工 |
物理学科类 |
管理学 |
29000 |
17 |
120414T |
养老服务管理 |
4 |
4-6年 |
文理兼招 |
物理历史学科类兼招 |
管理学 |
29000 |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印章;达到《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颁发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费情况
1.住宿费的收取标准:根据住宿条件不同,住宿费标准:4900--7500 元/年/生。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按月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校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一等、二等、三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同时,按国家相关规定可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六、录取办法说明
1.投档比例: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1∶1,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高校要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及录取
普通类本科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各专业批次设置情况,执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以及投档原则。
对实行高考改革省份,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部门)及学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辽宁省2024年实行3+1+2模式新高考改革,学校(专业)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录取。
4.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在录取中执行各省(市、区)招考委关于高考加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录取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录取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对于进档考生分专业时,学校按考生投档成绩择优录取。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的考生;对于文化课成绩相同的考生,有明确要求的省份,执行该省有关招生录取文件规定;没有明确要求的省份,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对于已实行高考改革且不分文理的省份,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所有成绩全部相同时,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416—3345678 0416-3345600 0416-3345003
传真: 0416—3345200
锦州医科大学医疗学院网址:http://www.jym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