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飞行技术(本科(普通教育)类) |
专业介绍: |
(一)培养计划 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机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授予工学学士学位。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领航学、飞行气象学、飞机飞行原理、飞机机体与系统、飞机动力装置、航空仪表与电子电气系统、飞行员陆空通话、仪表飞行与航图、飞行性能计划与载重平衡、飞行人为因素与机组资源管理、飞机私用驾驶员执照飞行训练和仪表等级飞行训练。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较高政治素养和飞行职业素养,系统掌握民用飞机基础知识、飞行理论和飞机基本操作技能,具备国际视野和担任通用航空驾驶员所需的核心胜任力,能够在通用航空领域从事飞机驾驶及飞行运行管理工作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 (三)就业方向 在运输航空公司、通用航空公司、各地机场集团、军事类单位等领域从事飞行驾驶、航线规划、空中领航、航空气象监测、维修工程、发动机维修、系统维修、飞行安全、机组资源管理等工作,在中国民航局或各地方民航局等航空管理部门每年也面向飞行技术专业招聘不少岗位。此外,学生可以选择继续深造。研究生方向包括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流体力学等。 (四)身体条件 身体自荐标准:五官端正,身心健康,生理功能正常,无传染病史和精神病家族史,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身高168cm(含)-185cm(含),体质指数BMI 18.5(含)—24(含),无“O”、“X”型腿;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不低于C字表0.1,如做过角膜屈光手术须满足局方规定,无色盲、色弱、斜视;会普通话,口齿清楚,听力正常;具有敏捷的反应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达到民航II类体检鉴定医学标准及以上。入学后3个月以内学校将统一组织体检复核。 (五)毕业要求 1.政治思想过硬:热爱飞行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踏实的工作态度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遵纪守法、自律谦让,具有极强的职业安全意识以及高尚的道德修养。 2. 知识结构合理:掌握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不断提升外语交流能力,夯实飞行专业理论知识,包括飞行原理、空中领航、飞行控制、航空气象、空中交通管理等。 3. 飞行技术精湛:具备熟练运用所学理论知识与飞机驾驶实践相结合的能力;具备熟练应用飞行技术的能力,包括驾驶技术、航行技术,以及驾驶舱资源管理能力和机组配合能力。 4. 身心素质健全:掌握身体锻炼与保健的科学方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严谨细致、沉着冷静、稳定果断,满足飞行技术专业严格、紧张、连续工作的职业要求。 5. 国际视野拓展:适应航空事业的发展需求,达到国际民航组织对飞行人员英语语言能力的要求,培养国际化视野以及多元文化的沟通与协调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实力。 飞行技术专业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获得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同时取得民航局颁发的私用驾驶员执照(PP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