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音乐表演(本科(普通教育)类) |
专业介绍: |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文化素质,较全面的音乐专业科学理论,音乐专业教学法,系统地掌握音乐的表演技能及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主动适应现代社会、经济等发展需要,有艺术表演能力和创新精神,能在各种演出团体、各种大众传播部门和文化基层部门、演出公司从事表演、音乐创作、编辑和策划的组织人员及学校从事教学等工作的应用型音乐人才。 二、专业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受到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良好知识结构及应用能力,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创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一)素质要求 (2)掌握一定的声乐、钢琴、舞蹈、合唱指挥等音乐表演技能。 (3)具有良好的音乐鉴赏能力,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艺术创造力。 (4)获得计算机、普通话、英语、体育和音乐表演专业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专项合格证书。 (5)了解党和国家的文艺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文艺活动的组织、策划等能力。
(三)岗位能力要求 2、有一定的声乐演唱、钢琴或器乐演奏、舞蹈表演能力; 3、掌握音乐表演方面的基本理论,具有音乐分析方法与能力; 4、具有文艺活动组织与指导、节目编排等方面实际工作的能力;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学制与学位 1、学制:本科四年 2、符合《学位条例》规定的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主要课程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音乐赏析、歌曲作法、音乐美学、钢琴基础、中国传统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形体与舞蹈、合唱与指挥、合奏、声乐艺术、音乐作品分析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