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农牧学院2024年答考生问
答考生问
一、 请问西藏农牧学院今年招生计划怎样?
2024年我校计划招生1650余名,分别在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湖北、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17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二、 被你校录取的考生是否可以转专业?
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根据《西藏农牧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中相关转专业要求,凡符合条件者,可以提出转专业申请。
三、贵校的收费情况如何?
答:我校收费严格执行教育部、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2001年高等学校招生收费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区物价局、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学校收费标准的通知》、《西藏自治区教育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05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历年国家、自治区关于严格执行收费等文件精神。实行收费公示制,增加透明度,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目前,我校各项收费仍执行2000年收费标准。另,根据《西藏自治区教育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西藏自治区师范及农牧林水地矿类专业免费教育补助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教厅〔2016〕64号)规定,自治区对农牧林水地矿师范类相关专业本专科生实行免费教育补助政策,免收学费、住宿费,每年补助生活费3,000元/生。
我校截止2024年已有27个农牧林水类相关本科专业享受了西藏自治区免费(补助)教育政策。
四、贵校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答:为保障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帮助其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我校已形成以免费教育为主体,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各类补助、学费减(免)等措施在内的多元化助学体系。凡经过个人申请(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的相关证明材料),由班级及二级学院对申请人的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进行综合评议且被学院认定为家庭困难学生的均可享受各项资助政策。其中,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助学金、各类补助依据自治区当年下达的补助名额、金额全部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其本人申请,家长同意,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学生毕业后由个人承担所有利息;学校还对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补助。
五、贵校有哪些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的措施?
答:为营造学生全面成才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学校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引进竞争激励机制,激发学生的创造热情,建立了各类荣誉奖及单项奖的评定体系,设立有“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训练计划项目”、“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中华农业科技基金会农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及“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 、“十佳毕业生”、“先进班集体”、“英语过级”、“计算机过级”、“科技发明”、“文艺创作”、“优秀学生社团成员”等单项奖荣誉奖,并对获得国家级、自治区级、地区级各类荣誉称号者和在国家、自治区、地区举办的各类科技、文体活动中获得名次者均按等级不同予以奖励。
六、贵校教学管理等情况如何?
答:学校历来高度重视教学工作,始终把教学工作作为学院的中心工作来抓,在多年的办学实践中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教学管理体系。目前,学校教学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教学管理机构配置齐全,制度完善,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有校园网络管理平台类型多样,功能丰富,能够满足学生学习生活需要。
七、贵校有联合培养项目吗?
答:学校目前与河海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实施本科生联合培养工作,其中与河海大学采取“3+1”模式,即学生1-3年级在河海大学学习、4年级回校完成毕业。与中国农业大学采取“1+2+1"模式,即1年级和4年级在学校就读,2-3年级在中国农业大学学习。
八、贵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何要求?
答:学校招生录取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九、贵校近几年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非定向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毕业后按照“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政府引导、市场为主。长期以来,我校毕业生平均就业率保持较高水平。
校 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育才西路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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