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2012年报考提示
1、我院执行国家下达的统招计划,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录取新生。2012年,我院在全国28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共4590人,其中本科2340人,专科2250人。
2、根据山东省统一安排,2012年学院在山东省招生分三个批次: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专业)、本科二批(文理类本科专业)、专科批(艺术类专科专业、文理类专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也在专科批次单列计划,单独报考。
3、2012年我院大部分专业按大类招生录取,学生到大学二年级时可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自主选择专业,体现了学院更具人性化的管理,尊重了学生的专业选择,更利于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新生入校后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考生如有特殊要求,欢迎提前与我院招生办联系。
4、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府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我院还设立内部奖学金 “世奇奖学金”等,每年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按等级发放奖学金,获奖率40%以上。各类奖学金最高标准为8000元/生·年。另外,学生每人每年可申请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还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5、我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11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11800元/生·年,艺术类13000元/生·年。专科学费标准为:文史类8000元/生·年,理工类8500元/生·年,艺术类9000元/生·年。中澳合作15000元/生·年。住宿费1200元/生·年。
6、我院艺术设计、动画(本科)和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艺术类专业,凡取得2012年《美术类专业合格证》并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资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教学以英语为公共基础外语,除报考德语、法语专业外,不建议其他小语种的考生报考我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报考建筑学和城市规划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校后要参加美术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自主选择相近专业。
7、我院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可获得由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按规定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8、我院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生等国家组织的各类招录考试,享受国家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专科毕业生可按照上级政策参加专升本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