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答考生问
一、你院的办学性质是什么? |
答: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新疆“首批”示范高等职业学院,新疆优质高等学校建设单位。 |
二、你院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
答:我院招收当年参加年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
三、你院毕业生能都取得什么学历? |
答:凡我院高职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各专业毕业生根据所学专业,通过考核,还将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
四、你院的毕业生就业情况怎样? |
答:我院实行订单式教育,学生毕业后我院100%推荐就业,我院已连续16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8%以上,2018年就业率稳居全疆高校前列。 |
五、你院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是什么? |
答: 学院实行招生就业订单式教育,培养毕业后我院100%推荐就业。学生可在新疆特变电工、全风科技、潞安集团、新疆电力、鲁能阜康电厂、神华新疆能源、新疆机场集团等区内外100多家订单知名企业就业,也可自主择业。近几年,我院电气工程、机械工程、旅游、建筑工程类毕业生供不应求。学院连续16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稳居全疆高职院校前列。 |
六、你院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
答:我院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 |
七、你院对在校学生有何优惠政策? |
我院对符合条件在读学生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2.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3. 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对学生的奖励,其中一等奖学金:800元/年;二等奖学金:500/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 4. 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2000元--4000元不等的助学金。在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可享受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获得助学金和生活补助。 5. 新疆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1000元--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 6. 单项奖励:对在学习、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建设、体育、艺术、各种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分别给予重奖。 7. 高职学生获各类资助比例达70%以上。 8. 应届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服务三年以上,实施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9. 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化偿。 八、你们学院专科毕业后可以升入本科学习吗? 凡是我院毕业的专科学生都可以升入新疆专业相对应本科学习。 2019年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 应用型本科(“3+2”、“4+0”模式)招生简章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职业教育与本科教育联合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职成〔2016〕16号)精神,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批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与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联合开展(“3+2”、“4+0”模式)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工作。 一、培养模式 采用(“3+2”、“4+0”)培养模式,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与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按照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标准和技术技能型人才要求,联合行业、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二、培养院校 1、“3+2”模式(学制5年) 高职(专科)阶段:前三年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培养。 本科阶段: 机电一体化:后两年由新疆农业大学负责培养。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后两年由新疆工程学院负责培养。 财务管理、电厂热能动力装置:后两年由昌吉学院负责培养。 2、“4+0”模式(学制4年)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四年期间在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就读,授课教师由双方协商派老师授课。 三、招生专业、计划数及语种 1、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3+2) 2、电厂热能动力装置(3+2) 3、机电一体化技术(3+2) 4、财务管理(3+2) 5、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4+0) 备注:2019年高考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查看2019年新疆《招生与考试》第三册,以书上的专业、计划、语种等内容为主填报。 四、选拔考试办法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本专业安排在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批次投档录取。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志愿、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投档。 3、录取通知书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发放。 五、转段要求 1、“3+2”模式学生在第五学期末进行转段审核,由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双方商定的转段条件组织考核。 2、“4+0”模式学生进行转段审核,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和昌吉学院按照双方商定的转段条件组织考核。 六、学费标准 1、“3+2”模式 高职(专科)阶段:前3年按昌吉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学费:3300元/年。 本科阶段:后2年按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收费标准收取。 3、“4+0”模式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自治区物价局及昌吉州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收取。 七、学籍管理 按照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及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管理。 八、毕业证书发放及学位授予 学生毕业,成绩合格,符合教育部和本科院校规定的各项毕业条件者,颁发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 因自身原因,没有达到转段考核要求,未能升入新疆农业大学、新疆工程学院、昌吉学院的学生,按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要求完成学习任务,成绩合格者,由昌吉职业技术学院颁发高职(专科)学历文凭。 九、培养目标 高职阶段:培养能够能完成火电厂、热力公司、动力车间等热力系统集控运行操作与维修、热能设备安装、能源利用与热力运行操作、企事业、金融单位等典型工作任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知识、能力结构合理的,素质协调发展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科阶段:培养具备宽广的自然科学、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掌握能源与动力工程领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能够从事电厂及相关能源动力领域设备与系统的运行、安装、维护、测试、设计和开发以及工程管理方面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十、就业方向: 全疆各大供电公司、各大发电厂、电力建设集团、众和股份、山东鲁能、特变电工、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唐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铁路局、城市供热等热能动力设备集控运行、维护、改建、调试、企事业、金融单位人才等岗位。 十一、咨询电话 (一)昌吉学院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94-2334181、13899609459(张老师) 物理系咨询电话:0994-2336273、15999072708(马老师) (二)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994-2344440、2358007(张老师) 理工类专业咨询电话: 13999548877(张老师) 财经类专业咨询电话:13899612960(王老师) 九、你们学院学习环境如何? 请登录学院官网查看:http://www.cjpt.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