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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答考生问

2011年新疆昌吉职业技术学院答考生问

1、你院的办学性质是什么?

答:我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2、你院的招生对象是什么?

答:我院招收当年参加年全国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历届高中毕业生。

3、你院毕业生能都取得什么学历?

答:凡我院高职毕业生均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的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各专业毕业生根据所学专业,通过考核,还将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4、你院的毕业生就业情况怎样?

答:我院实行“订单式”教育,学生毕业后我院100%推荐就业,我院已连续3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8%以上,稳居全疆高职院校前三名。

5、你院毕业生的就业方向是什么?

答: 

学院实行招生就业“订单式”教育,培养毕业后我院100%推荐就业。学生可在新疆特变电工、全风科技、潞安集团、新疆电力、鲁能阜康电厂、神华新疆能源、新疆机场集团等区内外80多家订单知名企业就业,也可自主择业。近几年,我院电气工程、机械工程、旅游、建筑工程类毕业生供不应求。毕业生在乌昌地区就业人数达到80%以上,学院连续三年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8%以上。稳居全疆高职院校前列。

6、你院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答:我院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收取:
<1>学费: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每年2900元到3300元不等。
<2>住宿费:两种标准可供选择,600/年/生(8人间);800元/年/生(6人间带卫生间)
<3>教材费:按专业实际用书成本收取。

7、你院对在校学生有何优惠政策?

答:我院对符合条件在读学生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1. 特困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勤奋学习、品德优良的学生实行特困补助政策,并为特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工作岗位。

 2. 国家奖学金:8000/年,励志奖学金5000/年。
 3. 学院奖学金:学院每年投入专项资金用于对学生的奖励,其中一等奖学金:800/年;二等奖学金:500/年;三等奖学金:200/年。
4. 国家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2000元—4000元不等的助学金。在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同时,可享受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岗位,获得助学金和生活补助。
5. 新疆助学金:贫困生资助每年享受1000元—3000元不等的助学金。
6. 单项奖励:对在学习、社会实践、精神文明建设、体育、艺术、各种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分别给予重奖。
7. 高职学生获各类资助比例达70%以上。
8. 应届毕业生到边远地区基层工作服务三年以上,实施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9. 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实施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化偿。
毕业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