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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录取信息

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招生章程

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7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从严治招,加强管理,实施“阳光招生”。根据《200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代码(国标):10977
     学校校址: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明湖路朝阳新村育才巷19号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六盘水师专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58-8601126
    E-mail:lpszjh@126.com
    邮政编码:553004
第二章 招生机构与监督机制
    第三条 学校成立以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下设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中的重大问题由学校党委会讨论决定。
    第四条 学校成立以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设立监督电话(0858-8602893),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特殊要求
    第五条 2007年六盘水师专招收普通三年制专科生(1600人)、面向初中招收五年制专科生(70人)、五年制转录 (320人)。
    第六条 专业要求
    报考我校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明显疤痕;口齿清楚;无残疾。
    第七条 语种要求
    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进校后均须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
第四章 录取原则及专业安排
    第八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 “阳光工程”的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学生。
    第九条 学校以省级招生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投档范围内,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录取原则,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志愿顺序依次录取。
    第十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优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第三……及服从调剂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我校艺术、体育类考生,必须取得经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自治区)所划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生源所在省对艺术、体育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择优录取。
第五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严格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六章 收费标准
     各招生专业的收费,严格执行贵州省有关部门核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二条 学校设有专业奖、助学金等,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金、勤工助学、减免学费等多项有效措施,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决不让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三条 学校对学习成绩合格者,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六盘水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对与贵州大学联合招收的本科生符合贵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按规定由贵州大学授予相应学位。
    第十四条 六盘水师专招生工作接受广大考生及家长、社会各界、新闻媒体的监督。
    第十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六盘水师专2007年普通各层次招生工作。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六盘水师专招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二○○七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