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06年招生考生问答
考 生 问 答
一、 问:你校2006年招生有何变化?
答:2006年我校计划招生3930人,比去年增加560人。航海类专业控职在一本线招生。另外,今年我校新增加8个本科专业,土木工程、网络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哲学、海洋科学、船舶与海洋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二、问:你校哪些专业是航海类专业?
答:航海技术专业和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是航海类专业;其它专业是陆上专业。
三、问:你校2006年收费情况如何?
答:根据辽宁省物价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正在修订收费标准。现收费标准暂定为: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收取杂费2500元/生·年;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日语(计算机信息管理)、通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材料科学与工程、软件工程(日语强化)、测控技术与仪器、土木工程、海洋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船舶与海洋工程、网络工程等专业收取学费5200元/生·年;法学(海商法)、法学(国际经济法)、物流工程、交通运输、应用物理学等专业收取学费4800元/生·年;物流管理专业收取学费4700元/生·年;汉语言文学专业收取学费3800元/生·年;其它本科专业收取学费4600元/生·年。学生的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分为500元/生·年、1000元/生·年和1200元/生·年三种标准。入学后,学校根据专业、学生性别统一安排住宿。具体标准根据辽宁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批复以后的收费标准执行。
四、问:你校航海类专业招生有何特殊规定?
答:(一)航海类专业招生时与军事院校同批提前单独录取(以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公布结果为准)。
(二)航海类专业只招学习英语专业的男生,要求五官端正、无平足、无口吃、无色盲(弱)、双眼裸眼视力均在5.0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9、另一眼达5.1;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在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8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6、另一眼达4.9,或者双眼裸眼视力均在4.6或以上,但经矫正后双眼裸眼视力均能达5.0。身高航海技术专业要求在1.65米以上、轮机工程(轮机管理方向)专业要求在1.60米以上,同时不招收肝炎病原携带者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验阳性者。
五、问:你校航海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生活上有何特殊待遇?
答:航海类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享受专业奖学金,共分四个等级,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1500元、1000元、600元、400元,比例分别为2%、5%、22%、71%。学生每人每月最低补助标准为73元(包括四等专业奖学金和各种补贴)。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享受专项奖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500~5000元,比例为学生数的8%左右。另外,对航海类专业学生还免费发放服装。
六、问:你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如何?
答:我校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就业办法。近几年来,毕业生一直供不应求,其中,航海类专业毕业生供求比一直保持在1:3以上。
七、问:你校在教学管理方面有哪些特点?
答:我校在教学方面推行以学分制、主辅修和双学士学位制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有如下特点:
(一)实行学分制
我校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根据本科生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在3—6年内修满学分,达到毕业规定的最低学分标准,即可毕业。对提前修满学分的学生,可提前毕业并参加就业或报考研究生。
(二)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
学生可在院系安排的指导教师指导下自行安排自己的学习进程。根据指导性教学计划进行选课,可选本专业规定的课程,也可以跨专业、跨年级选修其他课程。
(三)学生自主选择上课教师
同一学期、同一门课程,有多位教师同时开课,学生可自主选择任课教师,也可以通过试听,选择满意的任课教师。
(四)对于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将按10%的比例组织重新按本人意愿选专业。
(五)实行主辅修和双学士学位制
学校允许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辅修和双学士学位专业的系列课程学习。目前学校已开设法学、行政管理、物流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辅修和双学士学位专业。辅修和双学士学位专业的学生修满规定学分可获辅修专业和双学士学位证书。
八、问:你校的学生资助制度是怎样规定的?
答:学校建立和完善了由“奖学金、贷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社会资助、爱心互助”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扶贫助学体系,保证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每学期开学初,学校有关部门都将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面向全校学生公开进行奖学金评比和特困生评定工作,具有很高的透明度。
(一)国家助学奖学金
国家助学奖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
国家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国家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每年按10个月发放。
(二)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奖学金
大连海事大学学生奖学金设有校长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
1、校长奖学金是全校奖学金中的最高奖,其授奖对象为当年“大连海事大学十佳大学生”荣誉获得者,每人授予奖学金6000元。
2、专业奖学金是为航海类专业本、专科学生设立的奖学金。
专业奖学金的设置等级、标准及比例
一等:1500元/人·年,占参评学生数的2%;
二等:1000元/人·年,占参评学生数的5%;
三等:600元/人·年,占参评学生数的22%。
另外,未获得一、二、三等专业奖学金的航海类专业学生均享受每年400元的生活补助。
3、优秀学生奖学金是为陆上专业本、专科学生设立的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设置等级、标准及比例
一等:3000元/人·年,占参评学生数的2%;
二等:2000元/人·年,占参评学生数的5%;
三等:1000元/人·年,占参评学生数的16%。
4、专项奖学金是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为支持我校的教育事业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其奖励范围、等级、比例或名额、标准等根据学校与各设奖单位或个人签订的协议确定。专项奖学金的标准为500-5000元不等.
5、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奖励标准视获奖等级为200-2000元不等。
(三)贷学金
为了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能正常完成学业,学校设立了贷学金。贷学金为无息贷款,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批并签订合同。学生毕业时或毕业后偿还,凡毕业前一次还清者,给予减免贷款金额的10%。学生无息贷款分为定期贷款和临时贷款两种。
1.定期贷款
一等:2000元,比例为学生数的2%;
二等:1500元,比例为学生数的3%;
三等:1000元,比例为学生数的5%。
航海类学生只享受二、三等贷款。
2.短期临时贷款
无定期贷款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遇有临时性的特殊困难,可向学校申请短期临时贷款。短期临时贷款分200-1000元不等,根据学生困难情况审定。
(四)勤工助学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的勤工助学工作,指定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了学生勤工助学实施办法,每年划拨勤工助学经费近200余万元。学校组织学生特别是生活困难的学生在校内外广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以培养学生的自立自强意识和劳动观念,使生活困难学生获得一定的劳动报酬,以顺利完成学业。
(五)困难补助
学校设立了学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对通过勤工助学、获得奖学金、贷学金等方式仍难以完成学业的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给予困难补助,以保证品学兼优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六)减免学费
根据有关规定,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学校将适当减免其学费,减免比例为学生数的5%。
九、问:你校是如何对学生进行日常管理的?
答:我校素以对航海类专业学生实行半军事管理而闻名,以“管理规范”著称。1963年,经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我校对航海类专业学生实行半军事管理,从早操、军训、列队上课、统一着装、清扫卫生、卫兵勤务到晚自习、晚熄灯的每一个环节均按《半军事管理实施办法》进行严格管理。对陆上专业学生,按参照《半军事管理实施办法》进行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