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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东北大学国防生招生管理办法

 

来源: 招生办公室


 

国防生是指根据部队建设需要,由军队有关单位依托高校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在正常完成大学学业的同时,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并享受一定数额的奖学金,毕业后派遣到部队工作的青年学生。招收国防生是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建立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制度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依托普通高等教育培养军队干部的重要模式之一。
  考入东北大学国防生的学生,既掌握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知识,又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是迎接世界军事革命挑战的军队建设急需的高素质人才,毕业后深受部队的欢迎。
   一、报考条件
  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2、品德优良,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

3、应届高中毕业生,年龄在二十周岁以下(截止当年8月31日)。
  4、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二、报名、录取
  1、考生应在
提前录取志愿栏目内填报东北大学相应专业国防生志愿。
  2、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进行政审、面试和体检,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的工作同步进行。(2006628日到72日在辽宁鞍山汤岗子辽宁省军区教导大队进行,具体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3、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参加军队院校统一提前录取(如未被录取,不影响其它院校正常录取)。同等条件下,获地区(市)以上的三好学生、学生干部,党员和特长生、艰苦贫困地区生源优先录取。
  4、被录取的考生持东北大学统一发放的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经复查合格后签订《国防生协议书》。
  
三、2006年计划招生90名

 

专业

外语

语种

辽宁

吉林

黑龙

山东

江西

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英日俄

10

5

5

10

 

自动化(男)

英日俄

10

5

5

 

1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英语

20

5

5

 

 

去年录取分数

545-583

565-625

528-614

597-632


  四、有关待遇
  1、学生在校期间按照东北大学同专业本科生培养计划进行培养。
  2、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单独设班,相对集中住宿。每学年享受5000元国防奖学金(根据学年表现可上下浮动1000元)。
  3、学生在完成本专业学业的同时,接受必要的军政训练。军政训练的主要科目将纳入教学计划。不能纳入教学计划的军政训练科目,将利用部分课余时间、双休日和节假日实施。

4、学生毕业时,凡符合毕业条件和部队培养目标并按协议到部队工作的学生,将获得东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学生分配到部队后即为军队干部,为期一年的见习期满后,(到指挥岗位或边远艰苦部队工作的学生,不实行见习期),下达任职命令,定为副连职(专业技术十三级),授予中尉军衔。

5、军队鼓励学生毕业后报考军队急需专业的研究生,报考学校可以是军队院校或军队科研院所的研究生以及与军队设有选培办的普通高校的研究生。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要保留入学资格,先到部队工作12年,再返校攻读研究生,期间享受军队干部待遇。

注:有关事宜可咨询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东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苗主任02483678501  叶干事024- 8367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