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2006年)
第一条 学校的全称为哈尔滨商业大学,主校区地址为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1号。
第二条 学校成立于1952年,原隶属于国内贸易部(商业部),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校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第三条 学校拥有经济学、管理学、工学、理学、法学、文学六大学科门类,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
第四条 录取原则
1、我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2、我校录取投档比例为: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为学校在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的120%。
3、录取时掌握在同批次内按所报学校志愿的顺序,按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
4、确定进档考生专业按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分配专业,即录取的考生按照所报学校志愿及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所学专业;高考成绩不能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我校承认当地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加分政策,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仅在考生进档时有效,对政策上加分或降分录取的考生,按原始成绩排队分配专业,不享受加分。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
6、英语专业招收英语考生,并要求加试口语,其它专业对外语语种均不受限制。
7、如所报志愿考生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生源不足,在调剂生源时招生部门须确认考生是否同意调剂后予以投档。
8、录取时,无男女考生比例限制。
第五条 学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51- 88103055(语音自动答录)
0451- 88103100(人工咨询)
学校网址:www.hrbcu.edu.cn
招生办公室网址:zsb.hrbcu.edu.cn
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zsb@hrb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