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精神,落实“阳光高考”政策,保证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艺术类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坚持诚信办学,提高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艺术类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和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概况
学院代码 13012
学院全称 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层次 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 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邮编 261061
学院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东风东街7494号
学院性质 公办省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条件 学院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潍坊市,奎文校区与市政府隔街相邻,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滨海校区位于“黄蓝”两大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区、潍坊市重点建设的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滨海科教创新园。两校区占地1037亩,建筑面积250610.38平米,已建成了现代化的实验室、实训室、多媒体教室及电子实训生产线,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达4820.28万元,馆藏图书59.038万册。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472人,外聘教师143人;学院建设了数字化智慧校园,实现了教学、管理、服务现代化。现有在校生约1万人。
第五条 历史沿革、办学理念、办学特色和办学成就
历史沿革 学院成立三十多年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实现了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层次不断提升,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办学特色更加鲜明。学院现设:计算机系、信息系、电子系、管理系、软件系、航空系、士官学院和基础教学部。
2003年11月26日,根据《教育部关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试办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教高[2003]7号),学院成为“国家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首批建设单位,十几年来,为我国信息化建设培养了大批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012年省教育厅批准我院为国家示范性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 2014年原总参谋部、教育部确定我院为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并与当年招生,2016年同时为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陆军、空军和公安消防部队定向培养士官,招生计划达到500人,位列全国高职院校第三位;2014年学院被山东省教育厅确定为“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专本衔接试点院校,与本科院校联合培养本科层次人才,2016年与鲁东大学、潍坊学院和山东交通学院合作共招生120人;2013年学院开始招收航空服务类考生,2016年空中乘务专业招生,2017年山东省教育厅批准我院空中乘务专业招收艺术类(非美术)考生,由学院组织专业考试。
办学理念 学院坚持“以人为本、德技双馨、产教融合、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紧抓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的机遇,紧密结合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战略,立足信息化建设人才需求,积极培育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形成布局合理、特色鲜明、优势明显、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岗位需求的专业群,2017年招生专业28个,其中艺术类招生专业2个。
办学特色 学院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着力提升学生的就业、创业、创新能力;学院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以实训基地建设为依托,以科研和技术服务为支撑,积极推进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三对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改革,实施项目教学和教、学、做一体化教学,着力培养生产、管理、建设、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先后与十几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密切的校企合作关系,培养了一大批专业对口、特色鲜明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学院积极推进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明显提高了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空中乘务专业现拥有一支由空中乘务员等组成的“双师型”专业教师队伍,建成了空中乘务训练舱、航空票务、值机、行检、安检、应急撤离训练舱等一流的航空实训中心,能全方位满足空中乘务专业学生的技能培养训练需求。学生入学即签订《培养就业协议》,采取一站式服务、协议化管理等措施,切实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与全国多家航空公司和大中型机场建立了稳定可靠的就业安置合作关系,为空中乘务专业的每一名合格毕业生提供百分之百在民航系统就业的机会。中国南方航空公司、首都航空公司、厦门航空公司、北京机场集团公司、厦门机场集团公司等多家航空公司和机场每年定期到学院招收空乘和地勤岗位优秀人才。学院现有空中乘务专业在校生1100余人,已有毕业生299人,其中有37人登机就业。
办学成就 学院人才培养成果显著,是国家首批“电子信息产业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全国信息产业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德育工作优秀高校”、“山东省文明校园”、“省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省级劳务外派培训基地”。
近年来,学院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行动计划,着重培养学生的就业、创业、创新能力,在2014年团中央、教育部主办的“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中,我院荣获二等奖(《中国青年报》2014年8月4日第8版报道)。学院认真组织参加各类大赛,学生获奖200余项,其中国家级特等奖1项、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省级特等奖5项、一等奖17项、二等奖15项。毕业生以“综合素质高、实践能力强、适应岗位快”而深受用人单位的广泛好评,许多毕业生已成为行业骨干。
第三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六条 学院艺术类招生专业2个: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为美术类专业;空中乘务专业为非美术类专业。
第七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空中乘务专业由学院组织艺术类(非美术类)专业考试,拟招收150人,详细情况见下表。
招生专业 | 生源类别 | 层次 | 学制 | 学费 | 拟招生计划 | 招生区域 |
空中乘务 | 艺术文科 | 专科 | 3年 | 5000 | 150人 | 山东省 |
艺术理科 |
第四章 艺术类(非美术类)校考组织
1.空中乘务专业报名有关要求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容貌端庄、肤色好、身体健康、身材匀称、性格开朗;
(2)身高:女生163~4375px,男生173~4625px。
(3)视力:双眼裸视在视力(E形)表上不低于4.8,色觉、嗅觉正常;
(4)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
(5)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视力正常;
(6)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病等;
(7)形体匀称,步态自如,动作协调,无“X”形腿、“O”形腿等;
(8)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名
(1)时间:2017年1月12日至2月11日,请登录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sdcit.cn/)查询。
(2)地点: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奎文校区(潍坊市东风东街7494号)。
(3)预报名:在2017年1月12日前,我院接受考生预报名,详情请咨询学院航空专业招生办。
(4)初检、初面和英语测试:考生在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报名时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初检、初面和英语测试。考生在初检、初面通过后,参加英语测试前向我院财务与审计处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
3.面试:完成报名的考生须参加学院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面试成绩作为考生的专业成绩使用。
(1) 时间:2017年2月15日至2月17日,请登录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院网站(http://www.sdcit.cn/)查询。
(2) 内容:“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上午初试,下午复试。
初试内容:形象;身高体重;形体礼仪;语言表达(中、英文);才艺展示。
复试项目:面试(气质形象,对话交流,现场展示)、英语测试(英语听说能力测试)和普通话测试。由学院专家教授及与学院有合作关系的航空公司、机场高管联合组织实施。
(3)地点: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奎文校区(潍坊市东风东街7494号)。
4.2017年4月30日前寄发面试合格证。
5.体检:面试合格者,于2017年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指定医院参加体检。
第五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八条 根据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学院招生工作在综合考评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基础上,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1.招生对象:招收应、往届高考艺术类考生。
2.考生体检和专业限报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复查,凡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一律予以退回。
3.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办法,根据已公布的招生计划,在全省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
4.同批志愿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调剂,学院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录取,直至录取满额;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5.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6.根据学院专业设置及要求,招收考生的外语语种不限。学校在招生录取和安排专业时,相同条件下优先考虑“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外语听力成绩高的考生。
第五章 学费标准、奖助学金、贫困生资助及其他
第九条 学费标准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大中专学生收费标准有关规定,非美术类专业学费标准为5000元/年;美术类高职专业学费标准为6000元/年。
住宿费标准按《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十条 学生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在校生可自愿参加属地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第十一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建立有完善的资助机制。对于贫困学生设有以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措施组成的相互补充、较为完善的资助体系。
第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2931995 传真:0536—2931995
网址:http://www.sdcit.cn Email:sdxyzs@yeah.net
“此招生章程经山东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示网址为:http://***/sdjy/_ztzl/_gxzszcsc/954164/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