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07年音乐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省份
招生专业 |
专业方向 |
学制 |
专业性质 |
招生计划 |
招生省份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四年 |
师范类 |
180 |
湖北 湖南 山东 浙江 安徽 江西 山西 内蒙 广东 广西 江苏 河南 四川 重庆 甘肃 辽宁 河北黑龙江 |
音乐表演 |
四年 |
非师范 |
声乐25 钢琴15 器乐20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四年 |
非师范 |
20 | ||
舞蹈学 |
舞蹈教育 |
四年 |
师范类 |
60 | |
舞蹈编导 |
四年 |
非师范 |
60 | ||
学前教育 |
|
四年 |
师范类 |
120 | |
小学教育 |
音乐教育方向 |
四年 |
师范类 |
40 |
注:器乐包含古筝、琵琶、二胡、笙、长笛、竹笛、手风琴、扬琴、小提琴、大提琴等方向
报名条件: 凡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和同等学历(含职高、中专毕业生和社会青年)的考生,均可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省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请考生准备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一份,届时,工作人员将收取以便我校及时核对考生信息)到指定的地点报名、参加考试。我校不接受函报。
报名程序: 考生可提前1-2天到考点报名,也可在考点现场报名考试。具体程序为:
①考生出示本人相关证件,办理报名手续(交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②交报名费
③现场网上报名
④工作人员核对,发放准考证
报考费用: 报考一个专业方向150元,报考两个专业方向300元,一名考生最多报考两个专业方向。湖北省内报考费用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详情请参阅报名现场海报。
省份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试地点 |
浙江 |
1月26-27日 |
1月29-30日 |
杭州师范学院 |
安徽 |
|
2月1-2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
内蒙 |
1月26-27日 |
1月28-29日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湖南 |
2月27-28日 |
3月1-2日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山东 |
3月1-2日 |
3月3-4日 |
山东济南市招办 |
山西 |
3月4-5日 |
3月6-7日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湖北 |
3月9-10日 |
3月11-13日 |
华中师范大学佑铭体育馆 |
江西 |
3月15-16日 |
3月17-18日 |
江西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广东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广东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广西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广西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江苏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江苏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河南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四川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四川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重庆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重庆市音乐类统考成绩。 | ||
甘肃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甘肃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辽宁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辽宁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河北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河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
黑龙江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使用黑龙江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四、考试科目、比例及要求
我校音乐类专业不分初复试,考生只进行一次考试,具体科目如下:
专业 |
专业方向 |
考试科目 |
比例 |
相关要求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声乐 |
35% |
演唱一首声乐作品,可无伴奏,也可请我校教师钢伴。 |
钢琴或器乐 |
35% |
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如有伴奏,自行解决。 | ||
形体与五官 |
10% |
形体测试与五官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音乐表演 · 声乐 |
声乐 |
80% |
演奏一首艺术性较强的声乐作品,可无伴奏,也可请我校教师钢伴。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音乐表演 · 钢琴 |
钢琴 |
80% |
演奏一首钢琴作品,加奏299以上练习曲一条。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音乐表演 · 器乐 |
器乐 |
80% |
演奏一首器乐独奏曲 |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新生进校后,可提出申请,参加考试,根据测试成绩安排到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方向学习。 | |||
舞蹈学 |
舞蹈教育 舞蹈编导 |
舞蹈表演 |
80% |
成品舞蹈一个、基本功测试、即兴模仿 |
视唱练耳 |
20% |
视唱五线谱及现场弹奏听音 | ||
学前教育 |
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我校将根据考生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的测试成绩,按比例发放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两个专业的合格证;所有取得我校音乐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 | |||
小学教育(音乐教育) |
五、成绩查询与专业合格证发放
成绩查询:考生在专业考试结束后两周内可上网查询成绩,网址:www.zsxx.hbnu.edu.cn,也可拨打我校招生咨询电话查询。我校今年只邮寄过线考生合格证,未过线考生成绩单将不再寄发。
合格证发放:我校按1:3的比例,根据考生的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各省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六、高考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音乐学、舞蹈学两个专业七个专业方向均为文理兼收,考生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我校音乐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请非英语语种考生不要报考。
2、学前教育、小学教育(音乐教育)两个专业文理兼收,考生在专业和文化双过线的情况下,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男生要求身高在
3、我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考生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
5、音乐类专业考试除钢琴外,其他乐器由考生自备。
6、音乐类专业考试考点安排及其他有关招生事宜,考生可在报名时向当地招生部门或省高招办咨询。
7、我校音乐类专业学费标准为:9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