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项目
各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及备案的最新收费标准执行,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学生入学时须按照规定的标准预缴学费,毕业时按照其专业不同采用学分制或学年制两种方式进行结算。 预缴学费标准为:
(一)文、法类专业:4200元/学年。
(二)理、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学年。
(三)艺术类专业:10200元/学年。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实行学年制收费,学费标准:金融数学(中外合作)专业35000元/学年,数字媒体技术(中外合作)专业35000元/学年;会计学(中外合作)专业在中方院校就读期间的学费为30000元/学年,第四年赴外方院校就读期间学费为21000澳元/年;国际商务(中外合作)专业在中方院校期间的学费为30000元/学年,第四年赴外方院校就读期间学费为28846美元/学年。
(注:以上赴外方合作院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为2023年标准,实际费用届时以外方合作院校学习通知书为准。)
住宿费标准:
2人间:2550元/生·学年。
4人间:1200-1550元/生·学年。
5人间:1300元/生·学年。
6人间:900-1350元/生·学年。
8人间:800-1150元/生·学年。
住宿费按照实际住宿楼栋及房型标准收费,宿舍分配遵循集中住宿原则。以上标准包含按照楼栋房型条件,配套安装空调的,加收150元/生·学年。如新生开学前住宿安排未确定的,学校先行预收住宿费1200元/生,第一学期末按学生所住宿舍的实际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学生在校期间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遵循自愿和非营利原则,依据《广西公办学校教育收费项目清单》内容及标准执收,主要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借阅图书滞还费0.1元/册·天。
(二)代收费:教材费,新生第一学年按600元/生预收教材费,按学年据实结算;体检费70元/人;军训服装费,约144元/套(参考价,每年价格有上下浮动,最终以中标价为准);超定额水电费,按照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取。
其他收费项目及标准详情可参阅我校收费公示信息。
第二十五条 学校开通“绿色通道”,采取奖学金、助学贷款、助学金、勤工助学金等措施,对家庭困难的学生予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