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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7:48

奖学金设置

(一)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8000元。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5000元。 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年不能同时获得。 

(三)学校奖学金我校设立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优秀共青团员奖学金、优秀共青团干部奖学金、“三好学生”一等奖学金、“三好学生”二等奖学金、院级单项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奖学金额度在300 -2000元不等,并由学校统一颁发相应荣誉证书。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在校生数的20%。其中5%为特困生,每人每学年补助4500元;其余15%为一般贫困生,每人每学年补助2800元。

(二)学校助学金

学校设有“贤銮福利基金会优秀贫困学生奖学金”、“王若察、柯银娘助学金”、“我成长、我做主、精准帮扶”通海奖学金、“黎明职业大学钰齐和诚助学金”等,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金额1000-5000元不等。

(三)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自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通过全国统一高考或高职分类招考方式考入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均实行学费减免,减免最高限额按规定标准执行;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为每生每年本专科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20000元。

(四)勤工助学

    我校设置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并为学生提供校外勤工助学机会。学生可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个小时,工资每小时20元。

(五)绿色通道

我校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即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六)毕业生就业补助金

我校设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用于补助高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生考公、考级、考证、考研、面试等。毕业生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为 2000元/人。

(七)其他资助

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还设立了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各项资助政策。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贷款金额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