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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1:03

录取批次的安排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安徽 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4 年普通 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择优录取。如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 行志愿投档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一)专业录取及调剂办法 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即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 序,按照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一经出现符合录 取条件的专业,则完成考生分专业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考生分 专业录取。完成全部考生分专业录取后,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 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由学院将其调剂到其他有空余计划 的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二)其他相关要求说明 1.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编印的《2024 年 安徽普通高校招生报考指导》公布内容为准。 2.如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平行志愿投档 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3.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符合《教育部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高校招 生工作的通知》《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4 年普通 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 5.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各专业历史组合和物理组合兼收。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院暂无艺术类计划。

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有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教育部及安徽省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的录取和应届生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时学校根据专业调整原则和考生志愿尽量满足考生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