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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0:28

奖学金设置

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主要有:

1.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1)国家奖学金8000/人;(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约占在校学生总数的3%);(3)学院奖学金:(综合测评前20%的在校生)一等奖学金1000/学期、二等奖学金500/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学期。

2.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在校学生中的品德优良、学习勤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一等助学金4500//年、国家二等助学金3300//年、国家三等助学金2500//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3.助学贷款:我校实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经政府同意由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的、由政府提供利息补贴和风险补偿的助学贷款。对当年入学的新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日制本专科生每年最高可贷16000元。

4.勤工助学:用于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学校勤工助学岗位,薪酬21/小时。

5.突发事件特殊困难补助:主要用于帮助部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特殊性、突发性、临时性的经济困难。发放标准应根据学生实际分别补助每人每次4000元、3000元、2000元;特别困难者可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其资助金额,最高金额不超过5000元。

6.学费减免:用于解决家庭经济极其困难学生的学费,具体减免金额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由学校研究确定。

7.新生入学资助:报到新生中孤儿、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烈士子女、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学校资助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生活费每人1000元。

8.经济困难家庭大学生关怀慰问:学校每年走访慰问部分经济困难家庭大学生,每个学生家庭按照慰问金1000元加慰问品5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


困难生资助办法

学院奖、助、贷情况如下:

 

一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被我院录取的高职专科贫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和《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当地教委(教育局)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可贷3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二是国家助学金:凡我院贫困生在校学习期间,有机会获得国家助学金,平均每年3000元。

三是国家奖学金:凡大二及以上年级在校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8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凡大二及以上年级的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5000元/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

四是学院奖学金:凡我院成绩优秀的学生,一等奖学金4000元、二等奖学金20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以及专业单科奖、先进个人、突出贡献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新生奖等单项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