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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27 11: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院在江苏省内招生,普通高考专科批次录取,录取规则如下:

(一)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招生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考生录取依据江苏省2024年高考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投档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对于分数相同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并安排专业后,再处理各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如仍相同,参考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进行。

(三)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四)我院所有专业均在高职(专科)批次录取。

(五)高考外语语种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教学只安排英语语种。

(六)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收女生不超过计划人数的20%。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