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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1-05-17 16:37

奖学金设置

各类奖学金

金额(元/年)

评定比例

说明

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

2000

1%

由学院设立

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

1000

2%

优秀学生三等奖学金

600

4%

优秀学生干部奖

200

不超过

学生干部5%

单项奖

100

5%

优秀毕业生奖

200

10%

华藏奖学金

200美元

10

由台湾爱国人士精舍净宗法师资助设立

先进班集体

500

不超过全院班级10%

 

国家奖学金

8000

自治区下达

由国家出资设立,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

自治区下达

由国家和自治区共同出资设立,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

2000

自治区下达

由国家和自治区共同出资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每学年最高金额不超过6000

根据国家规定,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高职)中的特困学生可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用于支付学费、住宿费、以及日常生活费。

师范生免费教育

每学年5100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补助生活费。

特困生一次性资助(新生)

1000

由自治区出资,资助每年入学新生中的特困学生。

丰田助学金

 

第一期项目5000

第二期项目3000

由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原则上可连续资助4年,入学前由学生个人申请。

 

江苏中大地产集团

(助)学金

1000-2000

由金正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出资,中国宋庆龄基金会设立,奖励少数民族优秀女学生(本科)。

中国建设银行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

3000

由中国建设银行出资,资助少数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罗蒙大学生助学金

1000

由罗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西藏青少年发展基金会设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勤工助学

200/

提倡在以学为主的基础上支持学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为一部分困难学生提供或联系勤工助学岗位。

学费减免

为减轻特困学生的经济困难,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对特困学生给予学费减免。

困难生资助办法

为了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大学学业,我校为贫困学生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须写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贫困证明、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孤儿需提供亲属或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

贫困证明具体要求为三级证明,即农村籍学生须有村委会、乡民政所、县级及以上民政部门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城镇籍学生须有父母工作单位、街道办事处、市(或区)级及以上民政局加盖公章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手续在入学后统一办理,首年费用需自行垫付,待贷款兑现时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