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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0:19

录取批次的安排


1、录取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有关招生的政策、规定和最低控制分数线,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录取专业。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或顺序靠前的专业志愿)。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满足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将根据各专业的录取情况进行专业调剂;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学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2、艺术类专业录取:2024年我院书画艺术专业课成绩承认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3、2024年,我校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和中医学,学生在校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适当补助生活费,毕业生定向到我省地市所辖区县村卫生室就业。报考考生须为参加当年全国统一高考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考生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农村。在专科提前批次招生。学生入学前,须与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承诺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服务6年。到校办理入学前,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拒签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视为放弃,取消其定向医学生录取资格。有关工作按照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6部门《关于印发2024-2026年度陕西省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大专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执行。

4、同分录取规则如下:职业教育单招和文科类同分: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次序来排名,理科类同分: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理科综合次序来排名。

5、外语语种不限,但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以英语为主,请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谨慎填报。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7、加分或优先录取政策: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中规定的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2024年我院书画艺术专业课成绩承认省统考成绩,不再组织单独考试,兼收艺术(文)、艺术(理)考生;考生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相应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执行生源省份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若生源省份有规定执行生源省份规定,若生源省份没有规定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排队录取。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新生入学后,如果对录取专业不满意,按照学院有关转专业规定办理转专业手续。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