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2-03-21 15:56
毕业生就业
学院非常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就业工作方针和政策,坚持“职业教育=就业教育”的理念,认真负责地为每一位毕业生推荐就业。
学院承诺推荐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标准是:“一对”、“二高”、“三无”、“四心”、“五不”。即“一对”——基本对口就业;“二高”——高薪、高质就业;“三无”——安置的单位是无毒、无害、无重体力劳动;“四心”——毕业生安置后,学生安心、家长放心、用人单位称心、学校舒心;“五不”——不考察了解的企业不安置,管理不规范的企业不安置,效益不稳定的企业不安置,缺乏市场竞争力的企业不安置,不办理社会综合保障的企业不安置。
学院在省内率先实行了“大学生创业咨询师”制度,在上海、广州和天津等中心城市设立了“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就业办事处”负责拓展就业市场,考察联系就业单位,安排接待就业学生,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区和关中——天水经济区建立了畅通稳定的就业基地,先后与全国10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了人才培训和就业基地。如:富加宜连接器(东莞)公司、诺基亚东莞分公司、三星视界东莞公司、正大集团、美的集团、明基电通、江南重工、海尔集团、英华达电子、无锡健鼎、无锡夏普、伟创力(吴江)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石羊集团、希望集团、广东育贤教育集团、广东建国教育人才发展公司、嘉福教育培训中心、西安科健电子科技公司、陕西圣信集团等知名企业多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率均在9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