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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1:46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院依据投档成绩,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配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顺序依次排序。考生所报专业不能满足且服从调剂时,学院结合考生志愿填报情况,按照考生分数情况依次调剂到相近专业录取;如果考生不服从调剂,学院有权作退档处理。

体育类专业在考生高考统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陕西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照体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体育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的办法是: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对相关科目无特殊要求;

3、民族传统技艺(工艺美术)录取采用生源地美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暂无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录取政策相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制定《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及《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

规定要求学生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系、部(专业)推荐,经拟转入系、部(专业)审核同意,由院教育科研处审查,学院主管院长审定。同意转专业的学生,要及时报省教育厅备案。

学生转专业不得跨科转专业。文科学生不得转入理科专业,理科学生不得转入文科专业。学生转专业一般应在每学期开学前办理,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专业一次。

 

其它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