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符合条件在校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500元/年、二等3300元/年、三等2500元/年)。另,学校设立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全年总计投入700万元左右。
项目 |
金额 |
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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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校内奖学金 |
卓越学生奖学金 |
1000-8000元 |
学习成绩排名专业前5%和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学生。 |
无限制 |
年度表彰奖励、五四表彰奖励 |
200-500元 |
学生中的先进个人或集体。 |
约1800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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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奖学金 |
1000元-2000元 |
在部队立功的退役复学、退役入学的学生。 |
约70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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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大学毕业生和实习生奖励 |
100-300元 |
奖励优秀大学毕业生和优秀实习生。 |
约1000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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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奖学金 |
1000-5000元 |
约90人/年 |
困难生资助办法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国家助学贷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和部分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16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助学贷款期限最长可达22年。助学贷款利率按照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减60个基点执行。自筹学费困难的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事业收入资金以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捐助资金,设立校内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实施校内资助。
资助项目 |
资助金额 |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
资助人数或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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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补助 |
临时困难补助 |
根据实际困难情况确定 |
因各类临时突发情况,出现生活、学习方面经济困难的学生。 |
无限制 |
特殊困难群体学生救助基金 |
500-5000元 |
孤儿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符合资助的特殊困难群体。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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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新生专项补贴 |
500元/生 |
新生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
约50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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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学生节假日慰问 |
200-500元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寒暑假、端午节、中秋节、元旦节进行慰问。 |
约5000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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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卡大学生医保补助 |
按当年一档参保标准资助 |
在校购买大学生医保的贫困家庭学生学生。 |
约20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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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 |
固定岗位:一等岗位600元/月,二等岗位480元/月 |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生活俭朴; |
约500个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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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减免 |
根据实际欠缴学费和困难程度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125元. |
特别困难的学生,无人抚养,无法自筹学费且不符合生源地贷款申请条件。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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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成长资助 |
困难生专升本奖励计划 |
1000元/人 |
参加专升本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按成绩排序后取前100名 |
实习就业一体化项目生活补贴 |
200元/月,按10个月发放 |
参加实习就业一体化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约150人/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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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学生校内求职补贴 |
100-200元/人 |
返校(院)参加双选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
无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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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育人活动月项目奖励 |
根据当年文件确定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学校资助育人活动,并获得相应奖励。 |
约300人/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