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11 16:51
体检要求
体检要求:
学院在执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普通高等学院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前提下,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要求考虑,我院除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与老年保健与管理2个专业外,其它所有专业均不录取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等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考生。
特别提示:患有下列疾病的考生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
1.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
2.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
3.斜视、嗅觉迟钝、口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