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1:51
奖学金设置
奖助学政策:
1.国家奖助学政策:在校期间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等奖助学措施,具体按照国家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2.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资助办公室,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服兵役、三支一扶资助:在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应征入伍、退役复学,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可享受国家相应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改策。
4.学校设立学年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学院奖学金,奖励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学习积极分子及优秀学生干部,学校设立多种单项奖励,例如:科研和技能竞赛奖励,创新创业奖励,体育竟赛和文化艺术表演奖励等。
5.社会基金奖励:学校通过信阳市先定教育基金会等社会基金、校企合作等形式建立奖学助学基金,每年拿出不少于 30 万元用于对优秀学生进行表彰奖励,对经济困难学生给予资助。
6.勤工助学:学校通过设立校内及校外勤工助学岗位,既帮经济困姓学生解决困难,又培养他们的职业意识和职业能力。
困难生资助办法
1、经济困难的优秀大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经济困难大学生可申请获得“国家助学金”,2000元/年;
3、经济困难大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6000元/年;
4、为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置勤工俭学岗位及专项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