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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4 19:55

收费项目

(一)学费:按专业类别的收费标准收取。

大专(一般专业),6000/.学年;

大专(艺术类专业),7200/.学年;

(二)住宿费:按学生公寓分档收费标准不同收取。

收费标准分别为970/.学年、800/.学年和650/.学年。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后,按对应的收费标准收取。

(三)代办费:据实收取。

以上收费标准按上级有关部门批复文件执行,如有政策变化,按新政策执行。

缴费后,学生因故休学、退学、提前结束学业或经批准转学等原因终止本校学业的,根据《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教财〔2020〕5 号)文件精神,学费和住宿费按实际学习时间计收并清退剩余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