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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0-07-22 17:5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见招生章程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三年制专科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试行) 

 一、总 则 为贯彻“以学生为中心”,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充分发展 学生个性,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加强对三年 制高职高专学生转专业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 学生管理规定》和《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三年高职高专学生 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三年高职高专学生转专业主要指一年级新生从录取报到注 册时的专业调换转读另一个专业。 转专业必须是学生自愿申请,在学校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 下,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办理。 为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将控制普通高中毕业升学 学生转专业学生的比例数,转专业人数不得超过当年本专业报到 学生人数的 10%。 为解决对口高职学生中职阶段专业对口问题,对口高职学生 原则上不设定转专业人数比例。 学生在校期间申请转专业只限一次。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领 导担任,成员为教务处负责人、系部主任。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 工作的协调、组织和审批工作:审定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审定 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于教务处。具体职 责为:拟定年度转专业工作方案,审批学院各系部转专业具体工 作方案,组织全校性转专业水平考试,初审学院拟接收学生名单 等。 各系部转专业工作由系部主任负责,教学干事、学工干事、 相关专业负责人负责转专业具体事宜。具体职责为:制定本系部 转专业工作方案(含转专业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 式等),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系部转专业考核以及提出拟 接收学生名单等。 三、转专业的条件 学生入学后,一般应在被录取的专业完成学业。如学生在学 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者,学生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普通高中毕业升学学生转专业规定  1.申请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1)全日制三年大专一年级在读学生。 (2)学生确有某种特长或对某专业具有浓厚学习兴趣,转 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所长; (3)注册手续齐备,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4)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 要求。 (6)第一学期必修课、推荐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数达 2.5 以上。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般不予考虑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未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 (2)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者。 (3)教育部、省教育厅明文规定不能转专业的情况。 (4)无正当理由者及其他不符合学院转专业规定者。 (二)对口高职学生转专业规定  1.全日制三年大专一年级在读学生,按照录取专业报到注册 缴清学费及其它应缴费用并取得学籍。 2.已经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 3.根据专业对口原则,以中职阶段专业为依据,学生自愿提 出申请。 4.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专业方向)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三)下列特殊情况,经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报院长办公 会批准,公示无异议后可以直接转专业: 1.因为身体健康原因,经学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 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院认为学生就读原专业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学 习者。3.学生休学、停学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原所学专业的 对应年级接收者。 4.创新实践、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 要转专业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 四、转专业的程序 (一)普通高中毕业升学学生转专业  1. 确定方案,学生申请 (1)在新生第一学期期末,由各系部结合自身情况上报转 专业具体工作方案。教务处对各系部转专业具体方案进行初步审 核汇总,报送主管校领导审批后,向全校学生公布各专业接收转 专业计划名额及具体考核方式。 (2)申请转专业学生须填写“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转 专业申请表”(附件 1),有专长的学生需提供相关资料,在规定 时间内交回所在系部后报教务处汇总,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考试,确定名单 寒假期间,各系部牵头,会同相关职能处室,对申请转专业 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查并报教务处审核、汇总并公示。各系部按照 公布的考核方式和程序,对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组织转专业水 平考试。以学生转专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第一学期期末成绩为依 据,确定转专业学生,各系部填报“转专业学生汇总表”报教务 处,由教务处再次审核汇总,报送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批后, 经学院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3.公示复核,办理手续 第二学期开学前一周,学院教务处向全校公布转专业学生入 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期结束,经复核无异后,学生按照学院规定 持《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办理转专业相关手 续。 (二)对口高职学生转专业  1.申请 学生在取得学籍后,向原专业所属系部提出申请, 并填写“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附件 1),同 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由系部报教务处汇总。接收系 部根据自身情况,上报转专业具体接收工作方案。 2.审核 教务处根据学生转专业申请核定申请资料,汇总转 专业计划名单,报送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经学院院长办公 会批准后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 3.公示 向全校学生公示转专业学生名单,公示期满后实 施。 4.实施 第二学期开学前一周,学生按照学院规定持《内江 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办理转专业相关手续。 (三)特殊情况程序  经特殊原因转专业的学生,公示无异议后,立即办理转专业。 五、转专业学生的管理 (一)在学院批准转入另一个专业前,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 参加原专业的学习及其一切活动。无故旷课、旷考或有其他违纪行为者,除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外,同时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二)经批准进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于批准后的当学期进 入新专业就读。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在按新专业的有关 要求办理手续后,方能注册进入新专业学习。 (三)经批准转入新专业学习学生的学籍变动及电子注册上 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完成,各系部协助。 (四)学生转专业后的管理: 1.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原进校时编定的学籍号不变,学 生证等证件应作变更。 2.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已领的教材不再退回学院。 3.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宿舍不调整。 4.转入新专业学习的学生,如涉及党、团组织关系的变化, 学生本人应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5.学生转专业后,严格按照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审核毕 业资格。其所修学分由系部严格按照《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 课程学分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学分认定后报教务处审核 存档。学生须补修未修读过的转入专业必修课程,具体补修办法 由转入专业所在系部制定并报请教务处审批后,按照《内江卫生 与健康职业学院补修管理规定(试行)》执行;不符合转入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已修课程及学分,经审核批准后可作为选修 课记录成绩和学分。 6.学籍室及时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资料的接交、建档、完 善工作,确保转专业学生学籍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规范性。六、附 则 (一)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各部门应该严格 按本文件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1.在转专业过程中,提供与事实不符的虚假成绩单或材料 等。 2.索取或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的。 3.有其他影响转专业公平公正行为的。 (三)本管理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四)本办法自 2019 级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施行。 附件 1: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 2:内江卫生与健康职业学院转专业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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