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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3:40

奖学金设置

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报到时由专人接待,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帮助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减缓经济困难状况。

“绿色通道”是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无忧上学。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申请的助学贷款有限用于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过22年。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省政府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奖学金,每人每年6000元。学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申请获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学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22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4400元。

学院奖学金

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资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分为三个等次:一等奖学金每人每学年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人每年500元;三等奖学金每人每年200元。

勤工助学

学校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特殊困难学生免学费资助

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在校生中的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免除学费,免除学费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

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

在校期间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学生,可申请国家资助,补偿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在读学生(含新生)服役期间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可申请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和减免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

退役一年以上的山东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考入学校后,可向国家申请学费资助,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

对在校期间因家庭由突发性灾祸、事故等原因导致学生及其家庭出现特殊困难的,经学生申请,学校发放一定的救助金予以资助。

社会资助

学校积极争取和引进社会资源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资助和帮扶。


困难生资助办法


绿色通道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重要措施,是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保证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我校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在入学报到时由专人接待,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家庭经济情况,帮助学生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来减缓经济困难状况。

 “绿色通道”是确保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确保每一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无忧上学。

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用金融手段完善我国普通高校资助体系,加大对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所采取的一项重大措施。

对于筹措学费困难的大学生来说,可以选择在户籍所在的县(市、区)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该贷款为信用贷款,本专科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可申请不超过12000元,学生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学生毕业后三年内,可暂缓偿还本金,只付利息。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过20年。

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分为三档,一档每生每年2200元,二档每生每年3300元,三档每生每年4400元。

勤工助学

学校为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讨40小时。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对在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山东籍全日制本、专科(高职)在校生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每学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免除。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每年还可申请获得不低于3300元的国家助学金。

特殊困难学生资助 对在校期间因家庭由突发性灾祸、事故等原因导致学生及其家庭出现特殊困难的,经学生申请,学校发放一定的救助金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