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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5:2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严格按照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遵循教育部关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精神,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进行录取。

 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录取期间,计划调整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执行。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招生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招生计划、专业设置详见《云南招生报》,专业介绍请通过我院网站查询。

4.根据考生志愿安排专业,严格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扰录取。

5.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有专业特长,如:有文艺特长、体育特长、曾获表彰(如地、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等)的考生。

6.在满足第一志愿考生的情况下,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以及服从志愿的顺序进行录取。

7.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由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告知本人或直接在我院网站(http://***http://***)“录取查询”栏目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