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我校通过建立健全“奖助贷勤免补“等一系列资助育人渠道,实施全方位的资助育人,具体如下:
被评为“国家奖学金”的优秀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8000元;
被评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5000元;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全国资助系统当年划定的困难等级给予资助2000-4500元/年,具体资助金额由学校根据困难认定人数和等级自主确定;退役士兵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每生3300元/年。
学校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分别奖励每生3000元、1000元、500元和1000元获得“南洋励志奖学金”的优秀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1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每年16000元;
为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各部门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取一定生活津贴;对于家庭突发意外导致特别困难的学生,按照相关文件经过评定后,学校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
服兵役、“三支一扶”和基层就业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少数民族学生向户籍地(县或区)民族工作部门申请10000元/年补助:残疾学生向户籍地(县或区)残联申请一次性10000元补助;
学生通过各类资助活动,增强诚信与感恩意识,实现自身素质的提升,逐步成为南洋学子的榜样力量。
困难生资助办法
我校通过建立健全“奖助贷勤免补“等一系列资助育人渠道,实施全方位的资助育人,具体如下:
被评为“国家奖学金”的优秀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8000元;
被评为“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5000元;
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全国资助系统当年划定的困难等级给予资助2000-4500元/年,具体资助金额由学校根据困难认定人数和等级自主确定;退役士兵享受退役士兵助学金每生3300元/年。
学校设立一、二、三等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分别奖励每生3000元、1000元、500元和1000元获得“南洋励志奖学金”的优秀学生,资助金额为每生1000元;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贷款最高限额为每年16000元;
为帮助家庭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各部门提供相应的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通过勤工助学来获取一定生活津贴;对于家庭突发意外导致特别困难的学生,按照相关文件经过评定后,学校给予一定的临时困难补助;
服兵役、“三支一扶”和基层就业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少数民族学生向户籍地(县或区)民族工作部门申请10000元/年补助:残疾学生向户籍地(县或区)残联申请一次性10000元补助;
学生通过各类资助活动,增强诚信与感恩意识,实现自身素质的提升,逐步成为南洋学子的榜样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