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4 23:58
录取批次的安排
广东省录取批次:专科、高职类3+证书专科中职生、高职依据学业水平成绩录取、中高职三二分段贯通培养、自主招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体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专业志愿顺序,按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情况从高到低录取。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排位择优录取。当考生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加分政策
按生源省份有关加分政策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生源省份有关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生源省份有关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按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其它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