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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1-05-27 17:15

奖学金设置

    2011年招收优秀生、特长生奖励办法

    良好的学风、高雅的校园文化是我院多年来着力营造的理想育人环境。同伴引领是大学生自我教育的重要方式。为此,学院制定相应政策,招收一批在中学(中职)期间学习中表现优异者以及具有文艺、体育特长的新生,以减免学费的方式,鼓励他们选择就读我院,具体办法如下:

  一、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享受三年全部学费减半的优惠政策

  1、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班(团)干部、青年突击手等荣誉称号者。

  2、高考成绩:音乐表演、空中乘务、餐饮管理与服务、会展策划与管理、小语种各专业第一名;景区开发与管理、旅行社经营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前二名;其它专业前三名。

  3、田径、球类、健美操、体育舞蹈、体育运动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或在省级运动会个人单项前6名,团体前三名主力成员者。

  4、在音乐(声乐、器乐)、舞蹈、绘画取得省级荣誉者。

  5、对口升学新生在中专阶段获省级(及以上)专业竞赛一等奖。

  二、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享受减免1/3学费的优惠政策

  1、市(地级,以下同)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班(团)干部、青年突击手等荣誉称号者。

  2、田径、球类、健美操、体育舞蹈、体育运动在市级运动会个人单项前6名,团体前三名主力成员者。

  3、在音乐(声乐、器乐)、舞蹈、绘画取得市级荣誉者。

  4、对口升学新生在中专阶段获省级二等奖,市级专业竞赛一等奖者。

  三、其他类型的优秀生、特长生经“审核委员会”认定也可享受相应学费减免待遇。

  四、此办法最终解释权归学院“优秀生、
特长生审核委员会”所有。




       学院奖学金、助学金设置
 

    1、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国家规定名额(2010年为5名),每生8000元/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国家规定名额(2010年为105名),每生5000元/年。

  3、国家助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国家规定名额(2010年为773人),每生3000元/年。

  4、学院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平均占未评国家级奖的25%,2010年为465人。

  除此之外,学院和企业出资设立了多项单项奖学金,学院还为家庭生活困难的学生提供数量众多的勤工助学岗位,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2010年75%的在校生获得奖助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