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22:57
录取批次的安排
根据录取规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
高考普通文史、理工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本省艺术类专业在高考文化成绩和艺术类专业成绩双达线后,按照文化课成绩×50%+专业统考成绩×2.5×50%的综合分来进行录取。
省外艺术类专业遵循当地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对口升学按平行志愿投档专业进行录取。
三二转段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及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制定适合学院转段考核办法,上报山西省教育厅备案。由中专学校根据转段考核办法组织学生考试、阅卷、登分,考核后组织学生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将最终的考生数据上报山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我院根据年初制定的“三二转段”计划,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以加分或降分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