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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4-26 15:34

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原则

1.在招生录取中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订的各项加分政策。

2.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委会组织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

3.福建省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考生分别按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在平行志愿投档时,高考总成绩相同的,先按同等优先,再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

4.其他省、市、自治区录取模式严格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5.降分原则:如线上生源不足,按各省、市、自治区录取政策规定,可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降分录取。

6.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2024年普通高考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