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规则
一、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网上远程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学校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投档规则1:1调阅学生电子档案。平行志愿批次普通类考生调档后,对于服从调剂且体检结果符合专业录取要求者原则上实行提档不退;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
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录取
(一)2024年我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专业为中西医临床医学。
(二)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限江西省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的农村生源考生报考。报考定向医学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统一高考。
(三)录取批次为提前本科批次,录取办法按照江西省定向生录取规定执行。
(四)该类考生录取后不予退档,考生在被录取后,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前,须与我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订协议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按照协议规定,定向生毕业后须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服务规定年限。
(五)如定向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我校将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三、学校所有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开设的公共外语必修课程为英语,凡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入学后必修英语,外语统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谨慎填报。
四、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我校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五、进档考生同分的排序规则: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位规则进行录取。
六、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录取;非平行志愿的批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对非第一志愿进档的考生只能录取到第一志愿未满额的专业。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录取规则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
七、进档考生录取原则: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学校按投档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尊重考生所填的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对于未能满足专业志愿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高考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专业计划未满且符合录取体检要求的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或不符合专业体检标准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八、生源地为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范围按照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科目执行。我校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各省市考试院网站和我校招生信息网。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我校暂无艺术生招录!
加分政策
若考生符合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加分规定,我校以加分后的最终投档总分作为录取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各省招生考试院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毕业生和应届毕业生无区别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