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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11:43

奖学金设置

  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学年、学院奖学金(特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6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300元/学年)。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以下简称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本专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本专科生是指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下同)在校生。

第一章     资助标准及申报条件

第三条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我省实行分档资助,分档标准为2000元、3000元、4000元,各高校可结合实际分为2-3档。

第四条  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道德品质优良,无违法乱纪现象;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院学生。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可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章    评审及发放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  国家助学金的评审程序:

(一)学院每年对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各系按照《安徽冶金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暂行办法》,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工作,并按要求建立困难学生数据库。

(二)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国家助学金名额比例,下达给各系具体名额和金额。

(三)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其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四)各系受理学生的申请材料,由各系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组织评审,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送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系上报的学生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受助学生建议名单,并将初审受助学生情况在全院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院学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学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成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各系上报材料的是否规范完整、评审程序是否符合规定、入选学生的条件是否符合等情况进行认真评审,形成最终评审意见并签字确认,确定学院初审受助学生名单和资助档次。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结合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评审,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于每年11月15日前,将本院当年国家助学金政策的落实情况报送省级教育部门。

第七条 高校必须通过银行卡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中。

第八条  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切实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评审办法、评审程序进行评审,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银行卡发放工作,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

第九条  凡弄虚作假骗取国家助学金,一经发现除追回所发助学金外,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校纪处分。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