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22 09:25
奖学金设置
“奖贷扶”政策
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录取到我院的学生可以享受以下资助政策:
中职教育国家资助政策
1.免学费书费、免住宿费
2.国家助学金(按政策发放)
高职教育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
4.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
5.退役士兵入学资助政策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7.绿色通道
8.勤工助学
1—3项按政策评审发放
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
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减免学费。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
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校的新生,且录取当年9月1日前为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孤儿。
资助标准
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不超过30000元。
注:同时具备低保、建档立卡、孤儿等条件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困难生资助办法
资助对象:
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校的新生,且录取当年9月1日前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孤儿。
资助标准:
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不超过30000元。
注:同时具备低保、建档立卡、孤儿等条件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