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比例,2016年继续实施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三大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其中,“国家专项计划”将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2016年安排招生6万人,较2015年增加1万人。
今年,山西省将继续扩大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院校扩大至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山西农业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医科大学、中北大学六所高校。【详细】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任务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2016年,全国共95所高校具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具体招生高校名单详见“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专题”。【详细】
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又被称为“国家专项计划”,自2012年启动以来,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已由最初的1万名增长到去年的5万名,今年安排招生计划6万名,比2015年增加1万名。
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学生……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详细】
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
根据2016年《通知》地方专项计划的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和录取办法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详细】
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具体报名要求、录取办法、填报志愿方式考生可详细阅读各省招生考试单位下发的地方专项计划相关规定。【详细】
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由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承担,安排招生计划原则上不少于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详细】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农村学生,安排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高校专项计划专题】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