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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9年04月02日 来源: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坐落于钟灵毓秀、虎踞龙蟠的古都南京,是一所以农业和生命科学为优势和特色,农、理、经、管、工、文、法学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和“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高校和“双一流”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8〕14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2019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具有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业水平优秀、具有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中,凡在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并获得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者(获奖证书分别由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及中国动物学会、中国计算机学会加盖公章,获奖者名单以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科协网站上公示名单为准),均可申请报考。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19年自主招生全国范围内计划招生不超过50人,具体招生专业如下:

专业 科类 浙江、上海选考要求
农学 理科 物理、化学、生物,
考生选择其中1门即可
种子科学与工程
植物保护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含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
园艺
园林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茶学
动物科学
水产养殖学
动物医学
动物药学
草业科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
农林经济管理 文理兼招 不限
土地资源管理
劳动与社会保障
行政管理

注:1、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2、若考生报考的专业2019年实施按类招生,则考生按报考专业所在专业类进行录取、培养和分流。3、各专业体检要求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4月11日24:00前。

2、报名方式:报名期间考生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资料,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3、申请材料包括:(1)《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普通自主招生申请表 》(由所在中学审核后加盖公章);(2)竞赛类获奖证书复印件(A4大小并加盖中学公章);(3)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相关证明材料(A4大小并加盖中学公章);(4)身份证复印件1份(A4大小)。考生须将申请材料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册(A4标准,装订时将报名申请表作为材料封面,不要另制封面)。以上证书在报到时必须出示原件。

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今年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取消今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暂停1-3年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

4、材料邮寄:申请材料于2019年4月15日前(以收到全部报名材料日期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其他快递方式不予受理),并注明“自主招生材料”字样,邮寄至我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卫岗1号南京农业大学学工处招生办公室(邮编210095)。申请材料恕不退回。

5、论文和专利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传和邮寄,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四、报考资格审核

学校对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

报名截止后,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9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初审合格考生所提交的竞赛证书的名称、内容将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详尽公示。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看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参加学校考核资格。

通过审核的考生请于2019年5月10日17:00前通过“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内我校提供的交费支付平台缴纳考核费用(60元/生),收费标准依据江苏省《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高校收费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缴费完成的考生须于2019年5月15日12:00前至报名系统进行考试确认。对逾期未交费或未进行考试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完成缴费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确认或参加考试的,已缴纳的费用恕不退回。

五、考核

1、报到时间:2019年6月15日

2、考核时间:2019年6月15-16日

3、报到及考核地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

4、学科特长考核方式:学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注重考核考生学科潜力和专业特长。

5、体质测试:通过我校自主招生初审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我校体质测试。体质测试包含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和肺活量三个项目。

考生参加我校学科特长考核的成绩作为最终成绩,体质测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分,测试结果作为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重要参考。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杜绝暗箱操作和舞弊行为。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报到及考核时间将视初审通过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具体安排请见后期学校本科招生网站通知。

六、入围合格名单确定

1、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和2019年自主招生计划,依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合格名单;

2、学校在2019年6月22日前对入围合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合格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合格资格。如有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学校将立即取消考生自主招生合格资格。

七、录取办法

1、入围合格名单的考生,2019年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含)以内(江苏考生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0分(含)以内)且不得低于本一批次线、浙江考生须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20分(含)、上海考生须不低于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报考南京农业大学且符合相关录取条件,我校满足考生所填专业志愿。考生高考填报专业须与公示专业保持一致且须按照各省市招生部门的要求填报志愿。

2、对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省份,“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3、江苏自主招生考生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

4、学校在2019年7月25日前对最终录取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学校公示后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考生可通过“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查看录取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考生获得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5-84399789 025-84395708

传真:025-84396458

电子邮件:zsb@njau.edu.cn

网址:http://zsxx.njau.edu.cn

举报监督电话:025-84396827

九、若国家或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变动,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本简章由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南京农业大学2019年自主招生专业目录

序号 专业(类)名称 备注
1 农学
“双一流”学科及A+学科覆盖专业、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2 种子科学与工程
“双一流”学科及A+学科覆盖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3 植物保护
A+学科覆盖专业、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4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含农业资源与环境、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
农业资源与环境为“双一流”学科及A+学科覆盖专业、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环境工程为江苏省品牌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环境科学为“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5 园艺
A类学科覆盖专业、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6 园林
 
7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A类学科覆盖专业
8 茶学
A类学科覆盖专业
9 动物科学
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10 水产养殖学
 
11 动物医学
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12 动物药学
“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13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含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生物工程)
食品科学与工程为A类学科覆盖专业、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特色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食品质量与安全为A类学科覆盖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生物工程为A类学科覆盖专业
14 草业科学
 
15 农林经济管理
A+学科覆盖专业、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16 土地资源管理
A类学科覆盖专业、国家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国家级特色专业、江苏省品牌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17 劳动与社会保障
A类学科覆盖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18 行政管理
A类学科覆盖专业、“十二五”江苏省重点专业

注:1、每位考生限报1个专业志愿。2、若考生报考的专业2019年实施按类招生,则考生按报考专业所在专业类进行录取、培养和分流。3、各专业体检要求参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