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2018年03月27日 来源: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湖南师范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经教育部批准,我校 2018年继续通过自主招生的方式面向湖南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计划与专业

我校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本年度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约100人)。

考生根据个人学科特长从以下9个专业中选择一个对应的专业报考。

二、申请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高中阶段学业水平优秀,且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备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

1.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学科竞赛获得省级赛区二等奖(含)以上;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等国家级及以上赛区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具有较大影响的全国性青少年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3.高中阶段在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任意一门单科学习中,成绩有3个(含)学期以上位于年级前5%;

4.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高中阶段在某一学科或某一领域有突出表现和培养潜能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选拔程序

1.报名

2018年我校自主招生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的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于2018年3月22日-2018年3月31日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报名,按流程和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完成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2.材料提交

上传材料包括:

(1)《湖南师范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由考生所在中学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2)个人陈述(手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大学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1000字左右);

(3)能证明考生本人特长的高中阶段获奖证书、成绩证明(符合申请条件第3条,需所在中学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等材料;

(4)如有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等实名推荐考生的情况,请推荐人登陆“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zzbm),按流程和要求注册并填写有关推荐信息。同时,请在推荐材料中注明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说明自己与考生的关系和对其认知过程,并于2018年3月31日前将推荐材料签字后扫描上传至系统(无需寄送),逾期不予受理。

考生本人须在所有提交资料上签名,非本人签名的视为弄虚作假处理,考生本人及所在中学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等违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或湖南省教育厅做进一步处理。

3.审核及确定考核名单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高中学业成绩、获奖证书、学科特长证明等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部分材料还将进行查重、真伪鉴定、质量评估,并在考核环节进行针对性的深度考核。须面试审核的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4月13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于2018年4月30日之前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审核以及考核安排,学校不再以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确认、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试费200元/人(依据湘发改价费﹝2015﹞655号文件)。

4.考核

审核合格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包括笔试(1门)和面试。笔试考核内容为所报专业对应的学科知识;面试考核内容主要为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教师职业素养。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0日,考核地点及安排见准考证。

5.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学校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占70%,面试占30%)择优确定具备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及其拟录取专业,于2018年6月22日之前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入选考生人数不超过本年度自主招生计划数的2倍,入选考生名单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进行公示。

四、录取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投档成绩(含高考政策性加分)达到湖南省普通本科一批文史类或理工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在自主招生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志愿,我校录取其公示专业。

五、监督管理机制

1.湖南师范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招生与就业指导处统筹组织,有关院系和专家参与实施。

2.严格遴选审核专家和考核专家,将师德师风、业务素质作为选聘专家的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

3.加强审核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审核实行网上随机审核,考核过程全程录像,专家名单和考核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

4.审核合格名单、入选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示。

5.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

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自主招生工作,整个自主招生过程接受社会及考生家长监督。

7.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31-8887222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0731-88872406(纪委监察处)

学校网址:http://www.hunnu.edu.cn

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山路36号

招生信息网:http://zsb.hunnu.edu.cn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

如上级部门政策有变化,以新政策为准。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对本简章的最终解释。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