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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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我校2017年继续实施自主招生,选拔在农林和生命科学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立志投身国家农业建设和农村社会发展的优秀学生。
一、招生计划
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计划招收60名理工类考生。
二、招生专业
农学(含农学、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园艺、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类(含林学、森林保护)、园林、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科学类(含生物技术、生物工程、生物科学)。
三、报名条件
符合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考:
(一)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竞赛(决赛)或省级赛区竞赛(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二)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三)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考生。
(四)高中阶段以第一专利权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证书或外观设计专利证书的考生。
(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出版的刊物上独自发表与申请专业相关的论文的考生(论文不少于2000字,须提供论文原刊或专著原件)。
(六)高中阶段获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中央电视台“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决赛(高中组)获奖考生。
四、报名方式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3月17日至4月5日须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要求在学校公布的自主招生专业(类)中选择填报4个不同专业(类)。
(二)邮寄纸质报名材料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报名表》(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打印,须中学校长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2.个人自荐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志向、学习情况、认知体会、个人特长、对填报专业的认识以及进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和设想等);
3.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推荐信。中学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考生思想品德、高中阶段课程修习、社会公益活动、获奖以及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等(须班主任签字并加盖中学公章);
4.高中阶段有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或专利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所在中学或主办单位公章),公开发表的论文原刊或专著原件,其他能够证明学科特长或创新潜质的材料(须加盖所在中学或主办单位公章)。
考生将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于2017年4月10日之前使用邮政(EMS)快递寄至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信封上注明“2017年自主招生申请材料”字样,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所有材料恕不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考生所在中学须对考生报名材料在校内予以公示,并对考生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考生弄虚作假,或所在中学提供虚假考生信息,将取消考生报考资格与后续认定资格;已经获得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取消认定;已经入学的,取消入学资格、不予学籍注册,并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五、选拔程序
(一)初审
2017年4月,学校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初审意见,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初审合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考生方可获得参加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考核资格。
2017年4月30日左右,申请考生通过我校招生网或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结果,我校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考生本人。
(二)考核
报到时间:2017年6月10日
请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件、准考证(报名系统打印)、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发表论文等)原件按时办理报到确认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确认手续或未带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发表论文)原件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
考核时间:2017年6月11日
报到、考核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考核方式:主要通过面试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
考核具体安排请及时查阅学校本科招生网通知。
六、入选资格认定
学校根据报名考生面试情况和2017年自主招生计划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一)入选考生分A、B两个等级,学校按面试成绩排序确定入选考生名单,其中前20%为A等,其余为B等。
(二)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时所填报专业志愿确定拟入选专业(类)。
(三)入选考生名单及其拟入选专业(类)由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入选考生名单于2017年6月22日左右在学校本科招生网、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最终获得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入选资格。
七、录取办法
(一)获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7年高考,并符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规定,其中江苏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达到BB级。
(二)入选考生按照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填报高考志愿,考生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类)必须与入选专业(类)相同且顺序一致。
(三)录取分数优惠政策和专业安排
1.认定为A等的入选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并保证所报第一专业志愿。
2.认定为B等的入选考生
(1)对于继续实施普通本科分批次录取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2)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份本科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予以录取;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达到上海市、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10分及以上,且考生选考科目满足填报专业的科目要求,我校予以录取。
B等入选考生专业安排:高考成绩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自主招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满足所报第一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未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但达到最终模拟投档线下5分以内满足所报第二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6-1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三专业(类)志愿;高考成绩在最终模拟投档线下11-20分的考生,满足考生所报第四专业(类)志愿。
备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八、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考核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各项要求,坚持政策公开、过程透明、程序公正。
2.学校在自主招生考核过程中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名单和考生面试顺序由抽签随机确定,纪检监察部门全过程监督,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9-87082862。
3.自主招生考生录取结束后将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予以公示。入学报到后,学校对通过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复核,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骗取录取资格的新生,一律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2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2100
招生网址:http://zhshw.nwsuaf.edu.cn/
电子邮箱:zhaoshb@nwsuaf.edu.cn
咨询电话:029-87091406,87091407
十、其他事宜
1.为进一步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学校将重点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发明专利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一旦发现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创造发明或提供其他虚假材料,立即取消相关学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
2.达到录取条件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后及时登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特殊类型报名系统(http://zhshw.nwsuaf.edu.cn/),反馈本人高考成绩及志愿等相关信息。
3.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自主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十一、本简章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